新闻资讯

医院对讲品牌系统 互联网如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专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负责人

2023-10-18 12:27

完善监管体系

《瞭望东方周刊》: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加速落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政策上对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逐渐合理审慎放开,这一决策过程需要考虑哪些内容?将从哪些方面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疗服务得到高速发展,部分政策“堵点”也得到疏通。2020年3月,我委联合国家医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互联网医院系统,实现患者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在线医保报销。2020年4月,我委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快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对互联网医院实施准入。目前,30个省份建立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了用新手段监管新业态的现代管理模式,为守好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打好了基础。

由于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为线上医疗行为,打破了线下服务的时间、空间等限制,在医疗服务质量、患者信息安全、人员资质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下一步,我们将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细则、服务规范等文件,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互联网医院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指导各地加快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服务准入的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形成更加完善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提高互联网医院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瞭望东方周刊》: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的关键之处有哪些?监管标准如何制定?

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各地开展互联网医院准入前必须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服务纳入行政部门对实体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医疗机构评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研究更加细化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文件,从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平台基本功能、监管责任等方面,指导各地加强互联网医院监管,同时指导互联网医院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自我管理,做好患者隐私保护,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提升智慧化服务

《瞭望东方周刊》:目前我们对预约诊疗制度和流程设计有哪些探索,还需要哪些优化?

答:近年来,我们通过改善医疗服务,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加强门诊号源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5年来,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接近50%,开展精确到30分钟内的分时段预约医院达到3300余家,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的医院数量超过2600家,7800多家医院能够开展门诊移动支付、一站式结算,3680多家医院提供了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推动等服务。通过积极的探索,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如有的医院预约诊疗程序设计复杂,注册认证、支付方式等还不够便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预约诊疗等改善医疗服务成果,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2020年5月,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明确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其中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应当提供日间手术预约。三级医院还应当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门诊治疗预约服务。各医院要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缩短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加强门诊号源管理,推广实名制预约,推进技术升级避免出现“网络倒号”情况。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探索提供停取车等延伸服务的预约。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的文件,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共同组成“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指导体系,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上一篇:ICU呼叫对讲系统 国内电子病历龙头嘉和美康
返回
下一篇:医院可视对讲系统 智慧门诊系统的探索与实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