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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 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 (一)项目背景 《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是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 2020年 8 月立项的卫生信息技术预研制标准项目。功能规范规定了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的总体构架设计、功能框架与各项功能模块要求。互联网诊疗业务涉及机构较广,本次研究参与机构包含:市属三甲医院、区属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研究方式包括:文献检索、专家咨询、数据分析、现场调研。 (二) 起草过程 本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完成文献检索和政策文件的梳理,对互联网医院的技术要求和业务要求行汇总。主要参考了国家和地方的业务规范行文件,由于国家尚无互联网医院相关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因此技术标准类文件主要参考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至 2021 年 6 月依据文件检索后的结果,研究小组初步完成互联网医院功能框架与功能模块的初稿撰写。11 月完成试点机构进行功能模块的测试,并征求意见。 二、 主要条款说明 (一)标准主要结构 1.系统总体架构。包括系统接入层、基础服务层、应用层、标准规范体系与安全保障体系与运维管理体系等在系统总体构架中的相互作用与定位。
2.系统功能框架。围绕身份认证、预约挂号、候诊服务、在线复诊、在线支付、药品配送的核心流程,贯穿互联网医院在线问诊全流程。 3.身份认证服务。规定了在互联网医院中进行身份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患者实名认证和医生身份认证,并对认证的方式作出规定。 4.预约挂号服务。规定了互联网医院的预约挂号流程,并根据患者信息进行复诊的预判,实现只为符合复诊预判断条件的患者开放预约挂号功能。5.候诊服务。对候诊服务的患者端和医生端基本流程进行说明,实现患者的精准预约,缩短患者就诊时间,提高就诊效率。 6.在线复诊服务。对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的业务流程和基本功能做出说明,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长效服务机制,在疫情期间,积极发挥互联网诊疗服务优势,做好患者分流。 7.在线支付服务在线支付是针对互联网医院在线服务的支撑工具,实现对医疗费用的在线处理。 8.药品配送服务。建立药品配送的全流程管理,形成互联网医院就诊流程闭环。 9.基础平台服务。对互联网医院平台基本配置及功能做出规定,从而实现更好地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 (二) 关键技术内容说明 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是对接本市所有互联网医院的唯一平台。
自2020 年 3 月平台按照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互联网医院系统,对接所有本市互联网医疗机构申请单位。按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和推进本市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前须接入本市监管平台。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作为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单位,向本市各申请单位发布了统一的对接工作要求。中心拟定并发布了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系列技术标准,全市互联网医院申报单位须对照技术规范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本功能规范仅包含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开具功能,随着医保线上结算制度的完善,后续将针对互联网检验检查,术前预约、术后随访、全程会诊与转诊、以及移动护理等功能逐步探索与规范。 三、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及理由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 四、 实施地方标准的措施建议 为确保标准实施单位充分认识标准的作用和意义,建议标准提出及修订单位每年加强对标准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培训指导,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互联网医院系统,自觉运用标准。建立面向本标准的专业技术符合性测试,对实施单位进行定期的数据与功能检测,对为符合标准的系统给予监督指导,保证相关业务信息 化建设健康发展。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