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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新政重磅发布,事关大伙今后的门诊转诊与报销。
近日,东莞印发《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将于2022 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3日下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将联合东莞市医保局,召开“共建美好家园”之医疗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
新政有什么变化与亮点?小编帮大家都整理好了赶紧下滑看详情。
推行门诊就医点
“一人一主点一辅点”,到辅点医院看病无需转诊,直接报销
本次改革后最大的变化是,东莞将在坚持分级诊疗制度的前提下,推行门诊就医点“一人一主点一辅点”。即参保人可在本辖区内的定点社卫机构中选定1家为主门诊点,签约家庭医生的,还可增加申请1家市内定点社卫机构或定点医院为辅助就医点。无论到主点还是辅点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细则》出台后,对于参保群众而言,待遇方面有这四个变化:
1.直接在社卫门诊(含转诊社卫门诊)就医与现行规定一致,按70%支付、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按7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了一个奖励政策,年度内未到定点医院的,参保人下一年度的社卫门诊待遇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经社卫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的互联网首诊,或经社卫转诊至辅点医院、再由辅点医院转诊至定点医院的,按省规定标准执行,即一级医院按60%、二级医院按55%、三级医院按50%支付,比现行政策提高了5至15个百分点。
2. 直接到辅点医院门诊或直接由辅点医院转诊到其他定点医院门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按50%、三级医院按35%支付,这是增加的辅点政策,按之前经转诊后的比例支付。
针对经社卫转到医院以及直接到辅点医院就医情形的,设置年度支付限额,标准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22年约796元/人年)。
3. 因门诊急救和抢救,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的,按75%(签约按80%)支付,不需转诊、不限机构类型,也不限年度限额。
4. 未在主、辅就医点或未按规定转诊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医保缴费
对于对参加了个人账户的参保人,东莞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医保个账的划入、支付范围等进行了调整:
一???????是调整了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我市职工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调整至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调整至2021年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二是优化了待遇衔接,同步提高医保个账参保人门诊就医待遇,提高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在医院就医的年度支付限额、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年度限额、提高异地就医年度支付限额。
三是新增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原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医保费用的基础上,新政规定,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给予慢性病患者
多方面的医疗保障
针对慢性病患者,《细则》在多层次保障体系下给予多方面的医疗保障:
一是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障,为进一步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们于去年出台了《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目前本市门诊特定病种共63种,参保人患有范围内的慢性病,可按规定直接在选定医院就医报销。
二是门诊共济保障中主点的保障,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最高可达80%,同时我们与卫健加强社区建设,确保慢性病患者社区用药。
三是门诊共济保障中辅点的保障,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可以新增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直接到医院就医报销,支付限额每年动态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