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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支撑保障要求的关键阶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的第一个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九条提出:“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探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交流和信息安全制度,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以上举措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国内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
2020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要求不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等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基于国内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国家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的指导下,探讨“十四五”期间国内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若干要素,为医院“十四五”信息化建设发展提供建议和参考。
1 信息平台建设
医院信息平台是实现医院信息化应用、服务和管理的计算机集成系统。信息平台通过软件集成技术,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业务整合和数据共享,消除早期医院信息系统存在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弊病。从2011年原卫生部提出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国内医院信息平台已经历了10年的建设发展。2018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将信息平台列为三级医院的建设指标。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CHIMA)2019年对国内1909所医院统计,使用集成平台的医院仅占30.28%。
信息平台建设是国内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即使是已经建立信息平台的医院,也还需要持续改进,满足不断发展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医院信息平台建设需要考虑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应符合国家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标准WS/T 447-2014《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不论是新系统的建设,还是早期系统的改造,都需要符合WS/T 447-2014标准的技术架构、基本功能、交互规范等要求,同时采用适宜的信息平台新方法、新技术,实现平台的功能、达到平台技术指标。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应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甲等(或以上)。(2)继续完善电子病历相关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使电子病历的内容能够完整涵盖患者诊疗过程的信息。电子病历的建设与应用应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或以上)。(3)信息平台建设中,要重点关注临床数据中心、科研数据中心、管理数据中心等数据资源的规划与建设,应用数据治理、智能计算、超融合等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共享、辅助决策、智慧医疗等创新应用。(4)在信息平台中提供和完善闭环质量管理、DRG管理、医保实时监管、应急事件处置等更多功能,拓展医院管理、医学科研、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等更多应用。
国内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为实现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信息互联互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等奠定基础。
2 互联网医院建设
从2015年国家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到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允许建立互联网医院、开放线上复诊,先后3年多时间,经历了“互联网+医疗”从试水到逐步成熟的过程。《意见》提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十四五”期间,互联网医院将会成为实体医院的标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