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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视频探视系统 电子处方审核模式介绍

2023-10-18 11:40

一、电子处方审核流程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允许经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允许开具部分常见病、慢病处方。

2012年《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的明确要求。按照最新国家药品经营规范(GSP),经营处方药的药店必须有专业资质的药师进行处方审核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审核规范,否则不能通过GSP认证。药师不在岗的时间不能销售处方药。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电子处方流转逐渐流行起来,为了确保处方的安全性及合规性,电子处方的审核需引起重视,认真对待。

医院开具的处方审核分为事前审方和事后审方。

以下的审核均为讨论事前审方,事后处方此文不议。

以前传统医院处方审核大多是事后干预流程,一旦出现处方审核不通过情况,就会给患者造成退费、重新找医生开方、再次缴费、等待取药等一系列繁琐事项。

目前很多医院都开始实行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医生开具处方时后就采用合理用药或药师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流到患者端进行缴费。

这种审方方式有效减少了患者来回奔波时间,也通过机审提升了处方审核的效率和精准度,优化了审方流程,提高了医生和药师的工作效率。

“智能审方”综合考虑医院专科的用药规则与患者精准用药的需求,结合患者的疾病诊断、药物过敏史、检验指标等各项信息,运用数据库对适应证、用药剂量、禁忌证、药物相互作用等进行合理性审核,“瞬间”对处方进行自动化的全方位评判。

处方调剂(审核+调配)原则——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店药师二审步骤目前还没有明确严格规定,大部分药店会直接以医院开具的带有医生药师签名的处方为准配药,有条件的药店会进行二次审方。药店审方有以下两种方式。

1)每个药店配一名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登录处方流转的药师端,查看确认处方笺/处方订单上的药品和诊断结果等开方内容是否存在问题,无误则审核通过,进行配药发货/待患者上门自取。

2)远程审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为人(截至2021年5月已有人),但国内有超过45万家零售药店,药师数量不足够覆盖所有药店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审核规范,因此多省提出了远程审方的过渡政策。

远程审方即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药师进行远程处方审核,将外流的处方直接对接远程审方的药师平台,或让第三方机构药师登录处方流转药师端进行处方审核,处方流转的药房后台接收到审核结果后进行配药等操作。

远程审方不仅解决了国家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也为药店降低了经营成本。但远程审方只是暂时的辅助手段,配备足够的执业药师进行面对面的药事服务才是国家最终目标。

上方是针对电子处方外流二审的形式,下面也提一下患者自己拿纸质处方上药店购药的形式,同样是这两种。

1)每个药店配一名执业药师:在患者上店买药时当面问诊,对处方进行核对,审核通过后即可配药。

2)远程审方:药店药师将患者的处方单拍照上传远程处方平台,并将患者信息登记上传,呼叫远程审方药师发起审方请求,远程审方药师接收后与患者通过视频对话等远程问诊沟通,通过问诊情况及处方内容对处方审核通过或驳回。审核通过后药店药师可以进行配药出售。

二、CA电子签名

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所有在线诊断、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中指出“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电子签名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签名,通俗的来说,电子签名就是可以在电子文件中识别交易人身份、保证交易安全,可以起到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作用的电子技术手段。电子签名为确保电子处方安全性与合规性上提供了支持,通过电子签名技术防范篡改伪造处方内容、违规重复购药带来的安全隐患。

简单来说,合法的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签名图片,数字证书是由CA机构发行的类似电子世界中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可靠性(CA机构是国内唯一具有签发数字证书资质的主体,第三方签名平台需有CA机构的批准和授权才能向下游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为什么使用电子处方CA签名?

1)提高医生工作效率

医生每天平均为每名患者打印、手工签名花费的时间约需25秒,采用CA签名后,可节约医生的时间,提供工作效率。

2)具备同传统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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