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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卫健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在此背景下,提高互联网药学服务质量、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行为势在必行。
院内药学服务与互联网药学服务在满足患者需求、提供的服务内容、预期目标达成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因服务形式和场景的不同,导致具体开展流程、实施和监管有了具体区别。新冠疫情催化加速了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少数先行者已经尝试在线提供互联网药学服务,但大部分都在观望:
想做,
但不知道做什么,
怎样做?
担心有风险,
也不知如何防范?
《互联网药学服务专家共识》编写项目启动会现场照片
有鉴于此,2020年9月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九家行业学/协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全国专家着手启动《互联网药学服务专家共识》的编撰工作。九家学/协会名单具体如下:
中国药师协会药学服务创新工作委员会
中国药师协会居家药学服务药师分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药信息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药学服务分会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药学装备分会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药学信息化分会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自我药疗教育专业委员会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
在九家协会领导的指导下,全国近30位专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2022年1月发布了《互联网药学服务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共识”征求意见稿得到全国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单位及个人的积极响应,认为共识正当时。其中有160多人向编写专家组提出完善建议,多家单位来函提出反馈意见,总计征集有效意见或建议共113条。
结合113条反馈意见,编写专家组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共识的全部修订工作。最终文件将在“2022华夏药学·创新论坛(春季)”开幕式上进行发布。
4月16日 上午8:30-9:00,欢迎在线收看、收听,届时将可截屏扫码获取共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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