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前电话
135-3656-7657
售前电话 : 135-3656-7657
一、电子病历快速普及+存量升级,带动全院信息化建设
(一)政策持续推动,电子病历升级空间仍然较大
近年来,电子病历在政策驱动下快速普及,占医疗信息化市场的比例逐年提升。
2018年 8 月,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4 级水平。”
在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2019-2020年度)》报告显示,1017家受访医院中,672家医院认为电子病历集成建设需要重点关注,其中86.14%的受访医院给予建设电子病历系统最高优先级。
根据 Frost& 统计,近年来,我国电子病历市场规模在相关政策催化下快速增长,2016-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 26.6%,2020年我国电子病历市场规模达到 18 亿元。电子病历占 医疗信息化市场的比例逐年提升,预计2022-2025年电子病历市场仍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至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73.7 亿。
2022年将是三级医院电子病历 4 级建设集中完成期。
自2018年《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电子病历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2020年底,我国二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平均水平为 2.03 级,三级医院为 3.46 级,全国电子病历评级平均为 2.43 级,电子病历建设进度慢于预期。
因此2021年 10 月 14 日,卫健委与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将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 3 级和 4 级的建设目标延至2022年。
并且要求到2022年,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 2 级和 3 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 1 级和 2 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1. DRG/DIP 三年行动计划发布,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
DRG/DIP 三年行动计划发布,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发布《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 DRG/DIP 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 DRG/DIP 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 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电子病历是 DRG/DIP 的数据来源和质控核心。
DRG/DIP 实施所需采集数据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分为病人病案信息及医保结算信息,其中诊疗基本信息包括病程严重程度及复杂性、医疗需要及使用强度、医疗结果及医疗资源消耗。
病人病案信息是否完整,对患者的诊断是否合理,病案记录是否规范,这些问题决定了 DRG/DIP 实施的合理性和精确性。
信息采集过程中的病案相关信息均来自电子病历系统。同时,电子病历系统是病案质控的核心,完善且高效的电子病历系统能够保障病案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DRG/DIP 实施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需达到 5 级标准。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 DRG 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DRGs 实施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信息互联互通,要求医疗机构具有内部 HIS 系统、病历系统、收费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互联互通,提升病案质控的效率。
按照卫健委发布的电子病历分级标准,为充分保证病案质量满足 DRG/DIP 应用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需达到 5 级标准,即实现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将带动全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进一步升级。